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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公共记录法》请求
Many of 萨克拉门托 State's records are available to the public under the California Public Records Act (California Government Code § 6250 et seq.).
要求提交
《公共记录法》要求应以书面、亲自或电话的方式提交给公共记录协调员。 为明确目的,并确保及时收到和处理,大学强烈鼓励书面申请。 请浏览大学的网页 在线公共档案门户网站 获取更多信息并提交申请。
请求要求
对公共记录的请求必须合理地描述可识别的记录,并且必须足够集中、具体和清晰,以便大学对所寻求的记录进行合理的搜索。
《公共记录法》不要求大学回答问题或创建不存在的文件。